貨車源頭治超稱重系統流程原理貨運源頭單位監管信息系統由源頭單位稱重檢測及視頻遠程監控系統(源頭單位數據采集系統)和后端貨運源頭治超信息監管系統組成。
源頭單位稱重檢測及視頻遠程監控系統(源頭單位數據采集系統)由電子地磅稱重設備、車輛分離器、輪軸識別儀、車牌識別一體機、視頻監控設備、數據采集一體機及其附屬設施構成,由企業建設。
后端貨運源頭治超信息監管系統一般由省、市、縣(區)三級貨運源頭治超信息監管系統構成。
省級貨運源頭治超信息監管系統部署在廣東省政務云,負責集成、監測全省貨運源頭單位數據、稱重檢測數據,并上報至部級平臺;負責監督全省各地源頭治超工作開展情況。
市、縣(區)貨運源頭單位監管信息系統部署在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機房或地市政務云,負責接入本區域源頭單位的檢測、監控設備和數據,監控本區域源頭單位檢測和監控設備的運行情況,對出場貨運車輛裝載情況進行監控,發現超限車輛出廠(場)自動報警,并能自動采集相關證據材料。
源頭單位:負責貨運源頭單位稱重檢測及視頻遠程監控系統(源頭單位數據采集系統)的建設及運維,對所有出廠(場)車輛和稱重數據進行匹配,并實時將車輛稱重數據、出廠(場)車輛數據、設備心跳信號數據上傳到管理部門源頭監管系統。
縣(區)級管理部門:縣(區)可通過縣(區)系統接收、存儲所屬貨運源頭單位所有出廠(場)車輛稱重數據和出廠(場)數據、設備心跳信號數據,實現對貨運源頭單位的治超監管,同時將匯聚的源頭治超檢測數據上傳到市級系統,如市級系統暫未建設,可臨時直接上傳到省系統。縣(區)系統由縣(區)管理部門自行決定是否需要設置和建設,如不需要可直接使用市級系統進行監管,屬縣(區)源頭治超檢測數據直接上傳到市級系統。
市級管理部門:可通過市級系統接收、存儲所屬貨運源頭單位所有出廠(場)車輛稱重數據和出廠(場)數據、設備心跳信號數據,接收縣(區)系統上傳的源頭單位治超檢測數據,實現對全市貨運源頭單位的治超監管,同時將匯聚的源頭治超檢測數據上傳到省級系統。
省級管理部門:通過省級系統接收全省源頭治超檢測數據,實現對全省貨運源頭單位數據的匯集和實時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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